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臺北市萬福國民小學

公告欄

115臺北市小小美術家-兒童美展創作,開始收件囉!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🎨 臺北市「小小美術家」作品送件方式

為鼓勵學生發揮創意、展現藝術創作成果,歡迎同學踴躍參加臺北市「小小美術家」相關活動。

一、作品格式

  1. 創作方式:
    學生個人創作,主題及材料不拘,包含水彩、版畫、水墨畫、設計、電腦繪圖等,以平面創作為主
    立體作品請將作品前、後、左、右四個方向拍攝照片,並黏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。

  2. 作品規格:

    • 作品規格為八開或四開

    • 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。

    • 水墨作品務必襯底。

二、作品送件方式

  1. 每位學生均有一本「美術護照」,連用六年。

  2. 每年最多可送件參加初審2次:

    • 送件 3件作品 → 美術護照蓋 1個章

    • 送件 6件作品 → 美術護照蓋 2個章

  3. 初審送件注意事項:

    • 每件作品均須貼上作品標籤(附件3)

    • 每3件作品填寫1張報名表(附件2)

    • 將[3件作品]及[1張報名表]一併交給美勞老師。(空白的作品標籤、報名表,也可至教務處索取)

三、評選方式

  1. 通過校內初審之作品,進入校內複審。

  2. 校內複審將選出金牌、銀牌及銅牌之獎項,公開頒獎,作品公開展示。

  3. 校內金牌作品將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「小小美術家」競賽。
     

四、收件截止日期

📌 校內收件至10月16日(五)止

 

🎨 歡迎同學把握機會,發揮創意、踴躍投稿,讓自己的作品被看見!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9-18|

{{ $t('FEZ005') }} 29|